@货车驾驶员 2月15日起,四川省内高速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2026-02-12 09:42:44

2月11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获悉,为加强2026年春节假期全省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决定于2026年2月15日至2026年2月23日期间,对通行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2026年2月15日至2026年2月23日,四川省境内高速公路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危险废物、大件物品等车辆通行。

二、2026年2月1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7:30至20:00、2月22日(农历正月初六)7:30至20:00、2月23日(农历正月初七)7:30至20:00,四川境内高速公路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制、错峰通行的措施。雅西、雅康、汶马、绵九等易发恶劣天气高速公路,结合冬季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及路况实际,对货运车辆适时采取管控措施。

三、除上述日期和时段外,各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执法部门将根据交通流量实时情况,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货运车辆,采取临时限制通行交通管制措施。

四、货运车辆行驶至四川境内高速公路时,驾驶人应当严格控制车距、保持安全车速、靠右行驶,确保安全、文明、有序通行。

交警提示,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各类媒体平台获取实时交通管理信息,提前规划出行时间和线路,错峰出行、绿色出行。运输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做好驾驶人的安全培训和监督,并给予理解支持,遵照执行。

高速公路报警求助电话:96122

高速公路救援服务热线:12122


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杨甦

编辑:王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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