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关于常态化组织报送口岸与物流工作信息的通知
2026-03-26 09:26:03

各市(州)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口岸物流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反映各地区、各有关单位推进口岸与物流工作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等内容,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决定在四川(西部)物流大数据中心“市州动态”和“行业报告”栏目择优刊载各地区、各有关单位报送的上述相关信息。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推进口岸与物流工作的工作动态、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和工作建议、问题反馈等。

二、报送主体

市(州)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口岸与物流行业主管部门,省级部门,省属国有企业,省级协会(学会),其他有关单位。

三、文稿要求

(一)文稿类型。包括:工作新闻,工作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

(二)文字要求。文稿要主旨明确,条理清晰,语言简洁,成效、问题类内容多用数据说话。图片要求原图,注明图片内容,大小不超过10M。

四、报送方式

(一)报送渠道。邮箱:458921583@qq.com。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锐 13882248431。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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